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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录取的应届考生提交学业证明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/04/23浏览量:来源:

根据公司招生办公室的要求,拟录取的考生中,应届生需要提供学业证明,证明自己将于2010年7月按期毕业。证明的格式如下所示:

学业证明

同学为公司__级 专业员工,该生在大学期间的学分已修满,如毕业论文答辩顺利通过,将于2010年7月按期毕业,特此证明。

相关部门盖章

日期

请应届考生尽快到自己学校教务部门(或有关部门)开具此证明,并以快件形式寄到公司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。

邮寄地址:

邮寄部门:304am永利集团研究生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

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1号;邮 编:100102

联系电话:010-64727687 010-64753231-2187

联系人:何辉